中新网澳门10月31日电 澳门金融管理局31日发布消息称,为配合澳门特区发展现代金融业,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制度,优化金融市场环境,特区政府结合监管实践经验、业界意见,以及国际组织提倡的标准,重新订定了《金融体系法律制度》。该法律已于2023年7月31日获立法会细则性通过,并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

  澳门重订《金融体系法律制度》,该法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生效。 澳门金管局供图

  重新订定的《金融体系法律制度》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:

  优化牌照制度配合金融业发展。在金融机构牌照种类方面预留发展空间,增加银行牌照制度的灵活性,就金融科技项目的试行设立临时许可制度,以促进创新科技在金融业务的应用。

  完善监管要求及加强与国际监管标准接轨。根据银行监管的国际准则,调整信用机构的谨慎规则,提升信用机构管理机关及监察机关的适当资格要求及责任,强化信用机构的有效管治。

  优化行政程序。简化债券公开发行程序,由原本的审批制改为注册制,以配合债券市场发展。

  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处罚。提高未经许可接受公众存款或其他应偿还款项罪行的刑罚,增设法人的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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